宁夏中卫市二审开庭 610公检法制造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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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一日下午三点,宁夏中卫市法院在中宁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丁乾(优秀教师)、尤海军二审开庭。中共政法委、政府机构、武警、610、公检法司、办事处、居委会人员一起出动,大动干戈,耗费民脂民膏,人为制造恐怖气氛,给当事人及其亲友施加压力,尽显其穷途末路下邪恶张狂的本性。

庭审耗时约四小时,尽管庭长(审判员)与公诉人受610操控,多次打断丁乾、尤海军的辩护发言以及律师的辩护发言,两位律师从法律条款、证据链方面做了有力的辩护,丁乾和尤海军从修炼做好人方面给自己做了辩护。当庭没有宣判结果。

二零一四年四月三日上午,中宁县公检法人员合伙上演了一出伪证据、伪鉴定连连的庭审,对被绑架迫害半年多的法轮功学员丁乾(丁发栋)、尤海军非法庭审,六月初,诬判丁乾三年、尤海军三年半。丁乾、尤海军俩人上诉。

据悉,在二审开庭前期,宁夏610人员就向中共的政法委报告了两名法轮功学员聘请正义律师辩护的事情,政法委通过北京市司法局给律师施压,在律师会见当事人及开庭前北京市司法局人员都曾威胁律师。中卫市法院还通知律师开庭前要提前到法院接受“安检”。针对此次开庭,中卫市市委、人大、610、公检法司相关人员在十日召开了会议,对非法开庭做了详尽的部署。

八月十一日二审开庭当日,中卫市中宁县城如临大敌:各条道路部署了监控车辆和便衣;各街道划路段四个警察一组,骑摩托车来回巡逻;法院门口部署了消防车、防暴大队的车、武警的车、公安的车,消防队员、防暴队员、武警、法警,公安的人,有的坐在车里、有的来回走动。宁夏610的王满、中宁县公安局副局长王金成和国保大队长刘勇在法院门口“督战”;法庭内外均有便衣在偷偷拍照,刘勇也不时的拍照;法庭内有十来个公安和法警来回走动,旁听席后排还有四、五个警察,并排坐在一起。

法院除常规的安检门,法庭门口还增设了两道安检门;法警在门口安检时强行将律师的手机电池卸掉密封暂存、将电脑检查后密封暂存,律师强烈抗议,法警队罗队长给律师答复:这是前一天市领导和各部门开会定的方案,必须执行。因律师电话被监控,接送律师的车辆出发时,就有车辆尾随跟踪。

开庭时,公诉人非常邪恶:当律师拿出媒体刊登的关于十四种邪教不包括法轮功这样强有力的证据时,直接就否定掉了;肆意打断律师的辩护发言,并发表自己的邪恶言论。

丁乾当庭强烈要求从新鉴定证据,并指出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据是伪造的,且鉴定机构隶属宁夏公安厅没有资质,公诉人武断地答复:鉴定机构具备鉴定资质。

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在理屈词穷时表示:我们只执行两高的“通知”(此通知不是法律条款)。该公诉人从宣读起诉书到法庭辩论的整个过程中一直信口雌黄,随意对当事人进行有罪的定性和推断,对当事人及律师的辩护置若罔闻,辩论结束时还要求法庭维持原判。这个公诉人整个过程中表现出既没有专业知识,又没有素质,就是个典型的法盲加流氓。

当庭承办庭长(审判员)吕国福受610操控,多次打断丁乾、尤海军的辩护发言以及律师的辩护发言,对当事人的提问多都是在“有罪推定”前提下进行的诱导式提问。在当事人丁乾提出从新鉴定证据时、律师三次要求拿掉当事人械具时、律师要求公诉人回避时,吕国福要么装聋作哑,要么武断拒绝。

庭审过程中,审判长王意宏装模做样不多说话,但在丁乾强烈要求从新做笔迹鉴定时,王意宏答复:不予从新鉴定。当庭兰律师依法提出要求:请公诉人回避,被王意宏拒绝。

庭审期间,有一名旁听者中途出来打了个电话,返回法庭过安检门时身上装的MP3被检出来暂存。刘勇闻讯后带人从法庭将其绑架。这个旁听者在途中走脱后,刘勇恼羞成怒,像一只疯狂的猎犬,几度带人到处搜捕无果,悻悻而归。庭审后,刘勇和一个便衣还给每个到庭的人拍了照,旁听人员乘坐的车辆和律师乘坐的车辆再次被跟踪,便衣还跟踪了其他参加旁听的人。

八月十五日,吴忠市中级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罗新平非法二审开庭,宁夏610再次调动各方人员跟踪法轮功学员。

另外获悉,因八月份中卫市、吴忠市两起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二审开庭,宁夏610人员操控各地派出所、办事处、居委会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各种方式的骚扰:银川市借“卫生达标考评”安排各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人员纷纷出动对法轮功学员监视住所、跟踪、到家“谈话”、拍照。八月二十日上午,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办事处和银啤苑居委会的刘月霞等到法轮功学员家,进行威胁恐吓式“谈话”,还将谈话内容作了记录、强行照相。

丁乾、尤海军遭迫害简要经过

丁乾(丁发栋),今年五十二岁,原系宁夏青铜峡市一所中学的优秀教师,还是宁夏优秀键盘手,他的音乐作品在全国首届中音杯获奖。他于一九九八年底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不久后,折磨他二十多年的病痛奇迹般地痊愈了。九九年七二零法轮功遭迫害后,丁乾曾四次被中共劳教,遭受过关禁闭、坐老虎凳、毒打等酷刑折磨,身陷囹圄逾八年,二零一三年五月初从劳教所回到家中。此次是他第五次遭迫害。

酷刑演示:老虎凳

尤海军,今年四十四岁,工程车司机,和母亲、女儿祖孙三人相依为命,生活艰难。尤海军被绑架后,家人无论从精神上还是经济上都遭受了严重打击。他十三岁的女儿遭毒打、恐吓,几度辍学,年迈的母亲曾到县公安局喊冤被局长李满洲指使手下几人抬到外边扔了,他妹妹被单位领导威胁不许为尤海军喊冤叫屈,否则就开除。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五日,中宁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刘勇等伙同中卫市公安局多名警察,闯到中宁县法轮功学员尤海军的家,绑架了尤海军和正在做客的丁乾。尤海军被绑架后,曾绝食抗议迫害,人奄奄一息,公安人员还隐瞒消息。刘勇等急于“立功”,一方面给丁乾伪造证据,另一方面给尤海军找“罪证”。刘勇多次带人闯到尤海军女儿尤清就读的中宁县黄滨小学,恐吓仅十三岁的孩子。一次孩子被几个警察恐吓得两腿发抖不会说话,几天后都无法恢复正常。刘勇逼迫尤清没有结果,就唆使尤清的数学老师陈秀玲作恶。有一次陈秀玲拿教鞭使劲在尤清身上头上乱打,直到把教鞭打折才住手。陈秀玲每次施暴时,尤清年幼的同学无不惊恐万状。

刘勇等将捏造的证据交到检察院,检察院两次退侦。公安局副局长王金成、刘勇、杨林等直接伪造证据,第三次将此案提交到检察院。检察院不堪610施压,草草将此案交到法院。

二零一四年四月三日上午,中宁县公检法人员合伙上演了一出伪证据、伪鉴定连连的庭审。辩护律师为当事人作了有力的无罪辩护,从法律层面阐述了修炼法轮大法是完全合法的,“真善忍”是普世价值,要求当庭无罪释放当事人。律师在辩护过程中屡屡被审判长和公诉人无理打断,审判长张民鹏还说:不要提敏感词语!

法院采信伪造的证据,在六月初诬判了丁乾、尤海军,分别为三年和三年半。丁乾、尤海军两人都上诉且各自聘请了正义律师。

目前,丁乾、尤海军已被非法关押近一年时间了。

此次二审参与庭审人员:
审判长:王意宏
承办庭长:吕国福
审判员:张瑜
书记员杨敏(明)
公诉人姓名未知

参与迫害的单位及责任人:
中卫市区号:0955,邮编:755000
中宁县邮编:755100
1、中卫市政法委拓兆旺:13409558977
2、中宁县公安局:
局长李满洲
副局长王金成:13629532999
国保大队长刘勇:13629553868
国保指导员周旭:13739531123
警察杨林
3、中宁县看守所:
所长田兴光:13739584666、5024519、5790101-801
副所长张建斌:13519258395、5028918
4、中宁县法院:
院长雍振海:0955-7074666、15609558899
审判长张民鹏:0955-7074616、18909551895(参与一审)
副庭长潘如军:0955-7074617、18909558867(主管此案)
审判员马明谦
书记员卡某
5、中宁县检察院:
检察长孙凤玲:13739503999
公诉人黄莹莹:13723346332
公诉科科长谭艳玲:18009561519
6、中宁县黄滨小学:
恶人:陈秀玲
副校长:何文虎
语文老师:王素萍
7、宁夏中卫市法院,邮编:755000
审判长王意宏:13723333858、0955-7074025
承办庭长吕国福:18709556677、0955-7074027
审判员张瑜:13723332245、0955-7074027
书记员杨(敏)明:0955-7074027
8、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邮编:750011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办事处:刘月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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